以下要發洩一下負能量。
看待工作,我向來積極樂觀,但不代表我就沒有多餘的想法。
陽光熱血就留在另一個工作部落格;
至於太多疑問,讓我在這裡消化吧!
5/6(週六)上午我開自己的車、花自己的時間、去做公家的事。
長官不是不知情,反應為何如此淡定?
雖然一切都是我自找的,
想要為組織更好,去爭取到一筆贈與案。
不是我想要被摸頭,而是別人承諾送了五位數的禮物,那我們親自登門送一張感謝狀,這是義理吧?而這不應該是自我要求,難道還要他人去提醒嗎?
我認為是一個還不錯的行銷機會,
為何就只能在我私人臉書致敬?
人微言輕,我有自知之明。
當我想要拍照時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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