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寶貝二十芳華。
她許願和爸比同一等級(珠寶盒子)的生日蛋糕,
我沒這麼寵孩子,
改買第二志願(剛好這幾天有買四送四、
搭配信用卡折扣的優惠),
我可跑了兩家才買到。
今天讀到網路這篇文章,
小標題正是當年辭主管職前夕,
老闆給我的諸多訊息中的一則。
至今一直沒機會問他:
當下到底是要我別再說了?
還是就這樣算了?
原諒我了嗎?
琢磨多年,還是沒想通,
恕我駑鈍。
我曾經兼了九個月小編,為單位開粉專、貼文,
那時常常晚上還要加班選照片、寫文章、轉貼新知。
或者在活動籌辦期間,
就要開始對外宣傳。
又或者,日常無事,
也要從路過、看過的同事身上或環境中的小事物找亮點,
「今日事,今日畢」是我的信條;
畢竟老闆還等著點讚、分享。
而做這些,從來都不是為了自己。
老闆今年按業界制度輪調,即將離開。
看看自己經營八年的地方,
應該會有不捨、但更多的是自豪吧!
希望老闆到新的單位順風順水,再創佳績!